第十四章 立规矩(求月票)  (第2/6页)
劫。    当然,也有那背景实在是又高又y的刺儿头,赵四一时半会不能动他们。    可即便他不动手,这些人也不是傻子!    他赵四手下都已经有好几百号闲汉了,这个时候跳出去跟他g?    那和茅坑里打灯笼有什麽区别?    於是乎。    没背景的,要麽Si了,要麽逃了,要麽变成了赵四的自己人。    有背景的,纷纷偃旗息鼓了,坐看赵四表演……    而赵四在打进东城的同时,北城这片已经安定下来的基本盘,他也没有完全放手。    而是在陈胜的遥控下,支使了大批手下,开始在北城立规矩:凡在北城做买卖,就必须得烧我赵四这家庙的香,否则,你在北城的买卖就一定做不下去!    当然,立的规矩是“凡是在北城做买卖”,但实际C作中,那些陈郡坐地虎有关联的生意,赵四是一家都没碰。    陈胜也不可能允许他碰!    至少现在不能碰!    这条规矩,对於生活在北城最底层的那些贩夫走卒而言,其实是件好事!    以前他们做点小买卖,起早贪黑、没日没夜的忙碌,好不容易赚几个铜板,小头给了税官,大头落入一批又一批前来关顾的地痞闲汉手中,自己能落个餬口都勉强!    而赵四立下规矩之後,他们每日里交的“清洁费”虽然也不少,但b起以前要好太多太多了,至少忙活一天下来,能见着铜板了!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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